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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鄂州本地开发商不顾规划肆意“加层”

发表于2015-03-14

 去年9月1日,《法制日报》记者赶赴鄂州实地调查4个房地产项目,并与鄂州市规划管理局官方网站公布的项目规划审批公示公布的图纸进行对照,发现蒋先生所说楼层普遍“长高”情况基本属实。

    莲花中央广场(住宅部分)的规划审批图显示,该项目建筑最高层数是地上31层,其中2号、4号楼层数明显低于其他5栋,分别为14层、16层。

    莲花中央广场住宅楼外墙是土黄色与深咖啡色搭配。《法制日报》记者现场点数了2号楼与4号楼层数,发现两栋均是31层,其中土黄色28层、深咖啡色3层,与其他楼栋高度持平。

    在莲花中央广场售楼接待中心,售楼人员证实,该项目住宅楼部分共7栋,“都是31层”。

 蒋先生投诉内容涉及:湖北德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莲花中央广场住宅楼部分,其主要问题是楼层成倍“长高”;湖北巨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的南国名门1-5号楼,其主要问题是存在未批先建、楼层长高与绿化带建成多栋别墅等现象;鄂州市永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竹林广场,其主要问题是楼层“长高”;鄂州市金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中天大厦,其主要问题是楼层“长高”影响周边房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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