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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涉嫌非法转让土地 深圳两民企被罚超3亿元

发表于2015-02-10

涉嫌非法转让土地,深圳金光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深圳南国影联股份有限公司日前被有关部门罚没3亿多元。罚单的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经一审败诉后,再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案于3日开庭当天并未宣判。而处罚是否超过时效,也引起各界争论。

据悉,涉案的金光华广场市场价值目前已高达60亿元左右,该公司因涉嫌非法转让土地,被深圳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没收,并处罚和没收非法转让土地的违法所得3亿多元。

位于深圳金融圈的罗湖区商业旺地的金光华广场,是深圳第一家与地铁无缝连接的购物广场,于2004年底竣工并营业至今。两年前,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认为,金光华骗取政府有关合作建房的批准文件,对其做出没收的行政处罚决定。金光华不服上诉,一审被判败诉。二审于2月3日在深圳中院开庭。

事实上,开发商建房,涉及拿地、转地、建设等几个环节,每个环节都可能出现违规现象。通过非正常渠道获得土地或者项目开发改变了原定规划用途,是违规最常见的手法。

公开资料显示,金光华广场项目共有两块土地,初期属于南国影联所有。2000年8月7日,金光华集团与南国影联就南国文化广场用地签订合作开发协议。2001年3月,双方向原深圳市规划国土局申办合作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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